應急保障基地修繕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應急保障基地修繕項目施工圖設計已由鎮(zhèn)江市港航事 業(yè)發(fā)展中心以蘇交港航安函〔2024〕15 號批準,項目發(fā)包人為鎮(zhèn)江市港航事業(yè)發(fā)展中心,建設資金來自2025 年航道船閘養(yǎng)護資金,出資比 例為 100%,招標人為 鎮(zhèn)江市港航事業(yè)發(fā)展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應急保障基地修繕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根據(jù)省港航中心文件要求,鎮(zhèn)江港航應按二類基地要求完成建設。鎮(zhèn)江港航應急保障基地選址在諫壁船閘的下游遠調站,原有的十間空置房屋作為應急倉庫,同時在附近空地設置堆場。此次要求按照二類基地的標準進行上述地點的修繕。
2.2.本次招標共設 1 個標段,即應急保障基地修繕項目,工程內容為施工圖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內容施工以及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服務。
2.3.計劃工期:總工期 30日歷天(具體以監(jiān)理簽發(fā)的開工令為準);缺陷責任期:24 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質條件:
(1)投標人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提供原件掃描件。
(2)具有省級或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原件掃描件。
(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提供原件掃描件。
3.2 投標人業(yè)績要求:2022 年1月1日以來以交/竣工日期為準,完成過單個項目合同金額不低于98萬元的房建類修繕或改造項目;提供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原件掃描件。
3.3 信譽要求
(1)根據(jù)《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投標 人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最近一次(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為準)的信用等級評價(施工類)為 C 級及以上級別,投標人的信用等級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最新公布的為準;
(2)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 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3.4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滿足的要求:
(1)投標人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建筑工程專業(yè))資格。
(2)投標人擬投入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具備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3)投標人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具備省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 發(fā)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證)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或其他省級以上(含省級)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
(4)投標人擬投入的 1 名專職安全員,具備省級及以上建設或交通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安全 C 證。
3.5 投標人其他條件:
(1)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均需由投標人單位繳納社保,并按招標文件要求填寫人員社保繳納承諾書。
(2)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無在崗項目要求:
①在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已在其他項目中作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任職,包括在已發(fā)出中標通知書或者簽定合約的其他項目中作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的,應當視為有在崗項目;
②未在其他項目上作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作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任職、但在投標文件 中提供了擬投入本項目中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在中標后可以從其他項目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
③投標人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在其他項目上作為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任職,雖然項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標可以從其他項目上撤離的書 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
a.工程已經完工,經項目質量監(jiān)督機構核驗合格,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基本完成職責,非投標人原因尚未進行交工驗收的;
b.工程中標后半年內非中標人原因無法開工或停工半年以上無法復工等情況。
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7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無效。
(3)擬投入項目負責人應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并提供近一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明細需含繳費起止時間、繳費單位、繳費人員姓名并由社保機構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社保機構官網上打印件與社保機構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繳費單位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投標人下屬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繳納的社保視為本單位);如因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建辦市函〔2019〕92)規(guī)定的不認定為“掛證”6 種情形、免征緩繳等特殊情況,應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況和其他能夠證明其上述人員為本單位自有人員的有效證明材料。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7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進行網員注冊,并領取CA數(shù)字證書。
4.2 獲取文件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完成網員注冊后,通過CA數(shù)字證書登陸“電子交易平臺”,明確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及參考資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 聯(lián)合體投標的,有聯(lián)合體牽頭人完成招標文件等資料下載工作。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xiàn)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xiàn)場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投標預備會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5.2.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lián)網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
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guī)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 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合理低價法/□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綜合評分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發(fā)布。
9.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鎮(zhèn)江市港航事業(yè)發(fā)展中心
地 址:鎮(zhèn)江市夢溪路 98 號
聯(lián) 系 人:劉海榮
電 話:0511-88808030
招標代理:大洲設計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鎮(zhèn)江市潤州區(qū)南山華庭商務中心2號樓101室
聯(lián) 系 人:陸曉鋒
電 話:13952927898
工 作 QQ :1249994629(投標申請人主動添加 QQ)
10.其他
10.1 根據(jù)《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guī)〔2024〕6號 ) 及有關規(guī)定,投標人應采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編制生成打印的《投標報表》作為投標文件中資格審查和評標資料(招標文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xiàn)資格審查和評分所要求反映的相關信息數(shù)據(jù),投標人應按照《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guī)〔2024〕6 號)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提供相關網頁截圖作為補充證明材料,并須保證所提供的網頁截圖與相關系統(tǒng)查詢內容保持一致,否則補充證明材料無效。《投標報表》中的相關信息已能完整體現(xiàn)其滿足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或評標辦法中相關評分項目的,無需重復提交補充證明材料。
10.2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從業(yè)單位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分類及信用評定標準(補充指南)》《招投標有關問題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蘇交建便函〔2020〕82號)規(guī)定,投標人擬投入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的履職時間超過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認定業(yè)績,且一個項目原則上只認定為一個項目負責人的業(yè)績,并應當與在“ 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顯示的業(yè)績相同。特殊情況需經業(yè)主同意并出具相關證明報項目主管部門認定。
10.3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評標辦法為“綜合評分法雙信封”,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10.4 本項目采用網上預約,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預約。具體預約程序及注意事項:
(1)擬預約單位仔細閱讀網上公布的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
(2)擬預約單位應進入 http://www.jinpanhotelxian.cn/ 網站首頁,依次點擊 “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交通工程 ”,經CA登錄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后進行網上預約操作。
(3)網上預約時在聯(lián)系人信息中請務必留上手機號碼以便聯(lián)系
(4)預約單位通過系統(tǒng)完成網上預約操作后,可登錄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核實是否已預約成功。預約成功的單位,請自行網上購買招標文件。預約單位務必自行檢查是否已成功預約,否則后果自行承擔。
(5)未在江蘇交通運輸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擬預約單位應及時注冊建立信用檔案,注冊程序詳見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tǒng) ”登錄區(qū)中的說明。在注冊和預約中若對系統(tǒng)操作有咨詢事宜,可聯(lián)系江蘇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lián)系電話400-6666-101。
(6)本標段預約開始時間:2025年9月19日17時30分,預約截止時間:2025年9月25日17時30分,下載招標文件時不收文件費用,但須繳納平臺服務費。
10.5開標及相關事宜
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招投標,投標人不需要提交紙質的投標文件;本次招標 采用不見面開標方式,投標人無需參加現(xiàn)場開標,自行遠程解密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電子版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前上傳至電子交易平臺本項目相應的標段中,投標文件的解密在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之后進行。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前完成投標文件的解密,因投標人自身問題造成的投標文件上傳或解密失敗,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概不負責。
投標文件上傳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09時30分;
投標文件解密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10時30分。
招標人定于上述投標文件上傳截止的同一時間在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地址:鎮(zhèn)江市冠城路8號(體育會展中心北側)工人大廈裙樓7樓)公開開標。逾期上傳的投標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標文件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10.6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簽字的地方全部修改為“ 電子印章或電子簽名章或簽字”,招標文件中凡涉及“復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為“原件的彩色掃描件”。
10.7踏勘現(xiàn)場時間及地點:不組織;
投標預備會時間及地點:不召開。
10.8本項目受理異議的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如下:
聯(lián) 系 人:劉海榮
地 址:鎮(zhèn)江市夢溪路 98號
電 話:0511-88808030
電子郵箱:1249994629@qq.com
10.9本項目監(jiān)督部門聯(lián)系方式如下:
行政監(jiān)督:鎮(zhèn)江市交通運輸局
地 址:鎮(zhèn)江市南徐大道 67號
電 話:0511-80828399
傳 真:0511-80828132
注:上述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2025 年 9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