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示藥品陽光采購擬掛網產品的通知
蘇公易發〔2023〕282號
各相關藥品生產企業:
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深入推進藥品陽光采購的實施意見》(蘇醫保發〔2021〕64號)、《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疫情防控藥品(醫用耗材)掛網和采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蘇醫保發〔2023〕36號)、《關于公示已掛網疫情防控藥品補充申報結果的函》(蘇價采中心藥函〔2023〕112號)和《關于公示藥品陽光掛網產品的函》(蘇價采中心藥函〔2023〕114號)的要求,已按相關程序進行了審核與確認,現將藥品陽光采購擬掛網產品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為2023年7月25日至7月27日17:00。
如有異議,企業須在公示期內通過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藥品分類采購-其他-陽光掛網采購申訴(202307-5))進行申訴,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附件:1.
藥品陽光采購擬掛網產品公示表.pdf
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