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示藥品陽光采購擬掛網產品的通知
蘇公易發〔2023〕450號
各相關藥品生產企業:
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深入推進藥品陽光采購的實施意見》(蘇醫保發〔2021〕64號)、《關于公示藥品陽光掛網產品的函》(蘇價采中心藥函〔2023〕178號)的要求,已按相關程序進行了審核與確認,現將藥品陽光采購擬掛網產品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17:00。
如有異議,企業須在公示期內通過省招采子系統(藥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訴-添加反饋-選擇批次(2023.12.6-12.12))進行申訴,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