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示擬撤銷掛網藥品的通知
蘇公易發〔2022〕344號
各相關藥品生產企業:
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深入推進藥品陽光采購的實施意見》(蘇醫保發〔2021〕64號)、《關于公示符合撤網條件藥品的函》(蘇價采中心藥函〔2022〕91號)的要求,已按相關程序進行了審核與確認,現將擬撤銷掛網藥品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為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17:00。
如有異議,企業須在公示期內通過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藥品分類采購-其他-撤銷掛網申訴(202212))進行申訴,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