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部分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直接掛網采購藥品(第一批)的通知
蘇公易發〔2022〕350號
各相關醫療機構、藥品生產企業:
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深入推進藥品陽光采購的實施意見》(蘇醫保發〔2021〕64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藥品(醫用耗材)掛網工作的通知》、《關于公布第一批新冠防疫藥品陽光掛網的函》(蘇價采中心藥函〔2022〕95號)的要求,企業通過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疫情防控藥品的申報,現對部分符合要求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直接掛網采購藥品(詳見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直接掛網采購的藥品(第一批).pdf
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20日